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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秀山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资料来源:      日期:2020-04-15 09:04     浏览量:12715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4日至4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秀山乡党委进行了巡察。 2019年8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乡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秀山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决落实整改任务。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就《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召开党委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宋晖同志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能斌同志为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组成的整改领导小组,并制定完成《秀山乡党委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于每个整改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给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力求实效。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方案进行领办,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具体,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截止目前,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期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15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1人,提醒谈话2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4项,追回个人借款2.5万元、违规发放的经费1.2万元,恢复各类核销资金189.09万元。对巡察移送的2个问题线索,已经全部办结,其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了包括学习解读、安排协调、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约谈通报在内的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体系,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秀山实际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全乡3个社区账户已于2019年7月撤销,账目都已合并至村账户,切实做到“五个统一”。

2、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在8月份的党委会上对《岱山县乡镇会议制度》和《岱山县党政部门会议制度》(岱委发[2006]65号)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明确会议类别、范围、程序,并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明确并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策。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不搞一言堂,明确了“一把手”不得率先表态发言。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全覆盖。

二是3月25日乡党委专门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7月乡党委向县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详细汇报上半年秀山乡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情况。

2、针对政治学习教育不深入、走过场问题。

一是制定了《秀山乡2019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六次,共计学习11天,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学习,在9月27日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中心组成员参观第五大队陈列室。

3、针对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上党课和主题党日等为平台载体,抓好党员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加强党委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正确引领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针对《入党志愿书》书写时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态度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所在党支部形成问题整改报告后上报至乡党委,乡党委就该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整改到位。同时,规范修改流程,全面自查自纠,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规范选人用人制度落实。同时严格按照《岱山县乡镇、县属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坚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每次干部推荐过程中严明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设立的经贸一室、二室、网信办,解聘临聘人员中层职务;根据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由县属相关单位任命司法所长。

2、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虚化,弱化现象。

一是乡党委严格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核心作用,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和中共岱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岱委办发〔2019〕89号),严格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提升基层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乡党委督促指导下属党支部进行选举,进一步加强支部换届工作规范化落实;针对外出流动党员多的问题,合理调整组织设置, 规范支部建设;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党员党性修养,规范党费收缴。

3、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对五年来全乡发展的党员进行了全面排查,进一步整顿不规范现象。

二是针对乡党委及下属党支部对于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等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条例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同时将问题作为剖析案例,以改促学,提升党务工作者素质,提高业务能力。

4、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形式,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活力。

二是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素养,加强党务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规范党建工作台账及民主生活会相关记录,严格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抓好《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规范记录及档案存档管理;在规范实施的前提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政治生日活动。

三是召开了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对存在党建资料缺失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机关党支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完善支部党建资料存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组织人员对《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等上级关于接待的相关精神进行了学习;加强机关内部管理,重新学习了《秀山乡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二是明确了接待程序,凡事接待必须向党政办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接待;接待必须要有接待函,接待函上必须说明来宾姓名、人数、来岱活动内容以及陪同领导,明确接待内容。加强食堂、存储室等管理。规范补贴发放和报销,明确了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岱山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岱财行〔2017〕2号),防汛补贴依据《岱山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岱财综〔2016〕44号),取消了干部下派等各类不规范补贴发放。

2、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组织人员对《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岱纪办〔2018〕39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进行了学习;开展机关内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廉政风险排查,以民主生活会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全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了党建工作者业务培训,加强党务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流程,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严格把关党员发展工作的各个程序环节,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组织程序和规范要求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高质量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针对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日常学习教育,增强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担当意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坚持从严管理,认真落实干部上下班、值班等制度,禁止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现象。

二是以机关作风整治为抓手,强势开展“治慵、治懒、治散”专项行动,召开了乡财务历史遗留清理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全面梳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同时建立健全了乡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严防类似情况的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更新了《秀山乡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有关规定并严格落实,强化纪律约束作用。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提醒,从严管理干部。

二是进一步强化问责制度,加强人员管控和处置力度。

2、针对监督执纪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监督执纪,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运用,切实加强效能建设,建立监管提醒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提醒,对轻微违纪问题常批评,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二是严肃问题处置,制定下发《秀山乡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通知》(秀纪〔2019〕2号),明确机关效能建设具体内容,对违反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针对2014年通报中涉及违反效能建设的干部职工应予以扣发工作性津贴的实际未扣发一事,采用个人补交办法,目前均已补交到位。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带领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对未落实整改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制度,严格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内容。

2、针对廉政风险依然突出问题。

一是乡党委成立了巡查小组,对各重要部门、重要事项进行巡查,加大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集体资产、资金、固定资产等管理,做到账目清楚规范,款项来龙去脉清楚。

二是加强食堂经费管理,由乡党政办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规范食堂财务核算,除食堂人员工资、硬件设施采购及维修、按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外(机关工作人员就餐费用由刷卡收入来定收支),食堂不再列支其他费用,乡政府也不再拨入经费进行补助。针对历史遗留的个人借款、工程预付款等应收款,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分管口子明确追缴责任领导,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属于工程预付款的,联系施工方开具发票补齐工程费用报入手续,属于个人借款的,联系借款人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追讨。针对账务调整随意的问题,已补齐手续,附上了调账说明和领导审批。

3、针对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经费管理支出混乱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财务制度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内控制度,加强业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从原始凭证入手,履行会计职责,严把票据审核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需要政采云平台采购的,一律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政府采购。

二是加大审核力度,对于各项费用明细是否合规,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发票及附件、相关文件通知是否齐备等内容加大审核力度,对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对于超出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4、针对对社区村“三资”管理监督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从制度上强化约束和规范。由乡纪委牵头,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二是规范了村干部的发放标准。取消违规发放的各种补贴、奖金,已取消村干部的值班费和加班工资、回家补贴、以福利形式每人发放的劳动保障经费、私车公用补贴等。

5、针对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岱山县小额工程项目简易招投标管理办法》(岱招组办〔2019〕2号)等上级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严禁拆分标段。

二是加强对工程设计方案及发包合同的审核,严格控制成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把好工程预决算审核关。

七、上一轮巡察整改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巡察反馈整改力度,乡党委严格对照整改问题,逐条对照、逐一销号,及时做好回头看工作,坚决杜绝死角、漏洞出现。

二是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已取消村干部值班费、加班工资和以福利形式发放的劳动保障平台工作经费,并参照《岱山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岱财综〔2016〕44号)文件相关条款,规范村干部夜餐费开支管理。

通过此次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我们充分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秀山乡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为新的起点,不断进行自我加压,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充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把此次整改成果切切实实地转化为推进秀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331220 ;邮政地址:秀山乡秀北村兰欣路48号乡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