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岱山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5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快速部署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时限和具体要求,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科室积极配合的整改落实责任制。二是逐项对照排查,夯实整改责任。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深入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制定了《中共岱山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三是全程跟踪问效,抓实督导落实。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统筹抓好财政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分块汇总、跟踪推进,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四是深挖问题根源,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在一一对应整改落实的同时,积极查找问题根源,引以为戒,堵塞漏洞,在解决当前显性问题的同时,着眼于长远隐性问题的化解,建立起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9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7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期间,教育提醒约谈7人,收缴款项39980元,建立健全制度10项。
一、关于“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在推进财政资金高质量使用上成效不够突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专项资金监管较松懈,使用效益较低”问题整改情况
1.强化项目库管理。以项目库为管理重点,已督促相关县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必须建立项目库,并及时报备入财政项目库。加强项目审核,确保以后年度所有项目原则上均取自财政项目库,并定期联合主管部门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
2.严格专项资金执行管理。完善《岱山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早确定资金分配方案。严把专项资金拨付审核关,已出台《岱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要求专项资金需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拨付。对超过时间未落实项目、已完成项目和不需开展项目等形成的政府性专项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年终统一平衡预算。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项目跟着目标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原则,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落实情况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并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绩效抽评和再评价力度。
4.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岱山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将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资金,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5.督促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对主管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以及执行全过程的管理信息在网站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提出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和改进专项资金管理。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率低”问题整改情况
1.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印发《中共岱山县委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岱山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实行预算资金全覆盖、单位项目全覆盖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实现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自评项目全覆盖,监控部门全覆盖。对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力度不足、进度缓慢、绩效评价抽查率低的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整改。
2.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印发《岱山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2020年起对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及时修订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
3.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各预算单位已经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通过“预算云”系统上报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工作,并将通过系统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同时印发《岱山县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岱山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工作落实。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制订并严格执行《岱山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重要制度。
(二)落实责任,抓好党建。明确全体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夯实支部,激发活力。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合理保障党员学习活动经费,严格规范支部学习,除参加县里重要会议外,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加强支委会建设,规范支部台账,完善支委会学习制度。党总支不定期对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谋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上级意识形态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对照我局2019年意识形态专题督查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问题,逐条梳理排查、予以整改。加强指导监督,按要求及时、规范完成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
(二)完善制度,加强学习。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确保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等能及时深入学习到位。
(三)主动参与,积极引导。举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专题学习会,重组局网评员队伍并加强管理,系统学习县网评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网评员职责分工、考核奖惩、工作纪律等。定期召开网评工作会议,积极参与市县网络舆情工作。
四、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报账审核不严格、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调查力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审计。
(二)压实整改责任。成立调查组对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根据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三)加强制度约束。年内出台《岱山县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将所有涉农项目类财政补助资金纳入报账制度,加大审核力度,规范现金支付,杜绝白条入账。
(四)明确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对县级涉农政策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年内出台《岱山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五、关于“‘清廉国企’重点项目建设务虚不务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批评教育。对涉及“清廉国企”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压实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廉洁相关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并与国企负责人薪酬发放挂钩。要求各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活动的申请、审批、报销等流程和费用标准。各国有企业已按要求将其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于10月底前报县国资监管办和县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国有企业每季度对业务招待费开展一次自查,并将业务招待费具体情况在企业内部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县国资监管办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等公务消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
六、关于“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有缺位、执行财政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1.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至2020年6月,对应纳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监管的8家行政事业单位已纳入集中监管。2.加大财政检查力度。对2015年以来对纳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监管的103家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力度不足的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检查管理,计划五年一轮对经济发展类、执法与社会服务管理类性质的单位开展检查;七年一轮对党群综合类和部分部省市属在岱单位开展检查。截至10月底,已完成财政监督检查项目6个,检查行政事业单位6家,国有企业1家,并延伸检查乡镇7个。
(二)加强固定资产动态管理。1.健全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资产日常管理、内控制度。2.完善管理。加强指导监督,各单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半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反映固定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动态状况,并报国资监管办,以备统一处置。3.创新举措。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设立政府公物仓,统一管理部门闲置、低效运转的部分资产。各部门配置通用办公家具,必须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行购置审核,优先从政府公物仓调剂解决,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七、关于“财政资源配置大局意识薄弱,表率示范不够”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经费列支。局党组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规列支结对帮扶等资金情况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剖析,并予以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违规列支收缴已在10月底前完成。已严格按标准提取福利费用于职工伙食补助,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2018年已取消职工家庭宽带费和家庭ITV费列支。已按相关规定调整遗属补助和困难补助列支科目。
(二)修订2020年度《岱山县财政局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对各级录用稿件计分办法和稿酬标准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稿酬发放标准规范、合理、适度。2020年1月起按新办法执行。
(三)规范办公设备配备。严格执行《岱山县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对因未及时处理应报废资产导致便携机超标准配备的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拍卖报废资产,目前便携机配备率已降为56%。以后视情将适时报废拍卖,届时配备率将进一步下降。将继续严格控制便携机购置,不超标配置,加强使用管理,实行集中统筹使用的方式,做到应省尽省。
(四)科学编制本级预算。对预算执行差异相对较大的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分析原因,防止类似现象再发生。明确在编制下一年度财政本级部门预算时,结合上一年度的实际支出情况,适度压减宣传费和其他历年结余较多的项目费用。各科室在上报涉及本科室年度预算时,一定要合理测算、规范准确。各分管领导要把关审核,经党组会议审议讨论后决定。
八、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岱山县乡镇、县属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按文件规定的程序提任股级干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谨。
(二)对未及时做好干部“三龄两历”档案归档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已重新梳理干部人事档案,逐一列出目前还未按要求归档的部分涉及干部“三龄两历”问题的重要档案材料清单,并通知相关干部补充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三)对未按期补齐档案的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党员档案缺失补办已由所在党支部严格按《岱山县党员档案补办指导意见》执行,并将于2020年12月底前补齐党员档案。
九、关于“机关党组织履职尽责不到位,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收缴工作。1.严肃开展批评教育。未经支部研究和上级党委批准,擅自作出个别党员免交党费的决定的党总支书记和相关党支部书记2人因机构改革已转隶县税务局,已联系县税务局。2.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局党总支、各党支部已召开专题支委会,集体学习《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肃党费收缴工作。3.完善党费收缴台账。要求各党支部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每月做好支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并报党总支备案。党总支每月对各党支部上报的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党总支定期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抽查,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要求其所在支部书记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二)规范党员政治生日谈话。1.批评教育,深刻检讨。对政治生活谈话内容雷同的第二党支部书记已在支部党员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局党总支书记对局第一、第二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约谈,要求切实做好党员政治生活谈话等工作。2.出台制度,规范开展。党总支制定《关于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四个一”有效推进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常态化开展。3.加强监督,有效开展。将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作为今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党总支书记具体抓、支部书记专门抓。党总支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抽查,党总支书记对“政治生日”谈话内容亲自把关,对发现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不认真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在全局内进行通报批评。
下一步,县财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定位,深入持久地抓好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财政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履行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尽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升抓党建促业务意识,激发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质,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二是强化整改落实,形成有力抓手。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立行立改的问题要快刀斩乱麻,抓紧解决,绝不拖泥带水;需要长期坚持解决的问题,提前科学谋划,边落实边跟踪问效,及时调整完善做法举措,确保尽快出实效。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认真开展好各类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提高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针对存在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整改,一手建制度,做到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大整改效应。对整改中已明确制定的各项制度,严格抓好落实,认真对照执行,用完善的制度建设巩固强化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4470997;地址:高亭镇竹屿新区鱼山大道671号;电子邮箱:171672940@qq.com
中共岱山县财政局党组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