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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学好《行为规范》强化自身约束

资料来源: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日期:2021-03-10 09:03     浏览量:6569

“带头对党忠诚,不准妄议中央、阳奉阴违;带头接受监督,不准欺骗组织、脱离组织;带头干净干事,不准接受请托、以案谋私……这是县城投集团纪委书记王光明带领他的徒弟,也是刚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久的城投集团纪委副书记冯人杰学习解读《舟山市纪检监察干部“七带头七不准”行为规范》的一个场景。

《行为规范》的出台,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立规矩、划红线、亮戒尺,戴牢紧箍咒”,坚决防治灯下黑。在收到文件后,集团纪委马上组织学习《规范》的相关内容,以形象生动的图文展示学习形式,让国企纪检监察干部更直观地了解到该如何正确地规范自身。

“纪检监察干部是去约束他人行为的,别人见我们都会畏惧几分,是不是我们就可以不遵守相关规定了?偶尔几次“灯下黑”应该没问题吧?”师徒两人在学习《规范》中谈论道。

“某些心志不够坚定、心存侥幸的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会在这一次次的‘偶尔’中,逐步迈向泥泞的沼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上述情形是和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严重不符的,现在这个规范既彰显了纪检监察系统对于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履职的工作指引,更给我们纪检监察人敲响了警钟。”王光明书记严肃指正道。

如今的国企集团纪委像这样师徒结对、对照示范、传帮带的情景时常可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问题导向,使年轻新进干部们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成长,不断打磨淬炼、带头严以律己守规矩、让年轻新进干部们履职更有底气,新人要有新气象。”县交投纪委书记潘明明表示道。

“《规范》如同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头上,时时刻刻警醒着我要慎独,带头依纪依法、带头担当尽责”“我们集团纪委将从规范自身行为准则做起,把强有力的刚性约束力‘渗透’到集团内部的方方面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两家集团纪委副书记在学习中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