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移花接木"报销餐费,处分!
“王老板,我在餐馆里有三笔餐费还没有结清,你有空帮我结一下,费用我会从另外口子给你的!”说这话的是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钮店湾居委会干部沈伟东。如此“移花接木”,是沈伟东报销餐费“秘籍”,同时也给他带去了一纸党纪处分。
近日,长兴县雉城街道纪工委在对七个居民区近五年来的各类创建工作涉及到的保洁费用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与平时相比,钮店湾居民区在2016年12月支出的保洁费用特别多。保洁费账目清单显示,12月的垃圾清运车次翻了好几倍,但清运人员却未增加,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街道纪工委的高度重视。
带着疑问,街道纪工委找来了承接该居民区保洁业务的公司负责人王某某了解情况。当询问到12月清运车次为什么增加这么多时,王某某眼神闪烁,吞吞吐吐,语焉不详。这更加增加了街道纪工委同志的怀疑,在进一步的追问下,王某某终于道出原委。
原来,沈伟东是钮店湾居委会创建工作的负责人,保洁费用的结算都需要他签字。有一天,沈伟东打电话给王某某,说有三张餐费单子需要帮忙结算一下。碍于面子,也为了跟沈伟东搞好关系,王某某帮他结算了这笔餐费。“后来我按照他的要求,将3000元餐费转移到了虚增的清运车次费用里。”王某某说。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街道纪工委立即走访相关两家饭店。经与饭店负责人谈话,纪工委证实这三张沈某某消费的餐费单子最后由王某某支付。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沈伟东很快交代了利用村庄环境整治项目,虚增环境整治费用用于支付餐费的事实。
最终,沈伟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了虚报套取资金。“一旦心存侥幸、思想动摇,纪律意识就会松懈,就会犯错误。今后一定牢记党纪国法是行为底线,心存敬畏是护身法宝。”沈伟东表示。
这之后,雉城街道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力量在全街道开展村社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从制度层面作好风险防范工作。长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则继续紧盯“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变异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不正之风,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治“四风”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