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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传递司法救助"温度"

资料来源: 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日期:2022-02-28 11:02     浏览量:7997

  “老人家,虽然法律铁面无私,但它也有温度和暖意,希望这笔救助金能帮助你度过眼下的困难……”近日,在电话回访一笔司法救助金是否落实到位的过程中,岱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龚祥松和一位老者说道。

  电话另一头,老人激动地连声道谢,念叨着:“太感谢你们了,今年孙子的学费、生活费终于有着落了……”

  这场“雪中送炭”的救助,还得从龚祥松与检察干警的一次谈心谈话说起。谈心谈话中,龚祥松了解到:老人的儿子李某因在岱山涉嫌寻衅滋事,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李某在云南老家有一个四岁大的儿子,因妻子改嫁,儿子由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照看。李某常年外出打工,收入不高,如今被羁押,一家老小更是没了收入。

  李某确实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但家里的老人和孩子无辜,他们的困境犹如一块重石压在了龚祥松的心上。为体现司法救助的及时性,纪检监察组一边跟进了解办案进度,一边了解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

  首先要确定这一家庭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为此,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查阅《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等相关资料,并主动与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

  经双方分析认为,李某虽为外地人员,但遵循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属地救助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救助的规定,结合其他实际情况,李某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这场司法救助迅速展开。

  “在随后的工作中,我们对过程继续进行密切跟进监督,确保司法救助资金落到实处。”龚祥松介绍。

  为防止司法救助金在发放过程中存在主观随意性,造成违规超额发放或是参照标准发放不到位情况,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检察院召开了司法救助金发放专题研讨会,针对该案的补助金额、后期续助等情况进行讨论。同时,纪检监察组督促检察部门按照正规的审核审批手续,为合规有效解决救助事项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日,李某家庭收到了一万五千元司法救助金,于是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近年来,岱山纪检监察机关把司法救助项目立项、资金拨付使用、资金验收等环节纳入监督范围,精准监督,有效防止资金滥发滥用,确保司法救助金有的放矢。

  “司法救助金的使用与发放是我们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一个重点,我们加强对资金的分配方案、使用原则、审核流程、具体流向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保障对困难群众的‘应助尽助’。”龚祥松说。

  去年,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审核司法救助案件共4件6人,发放救助金5.5万元,使因案致贫家庭都得到了及时有效救助。同时,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回访救助对象,保证司法救助资金有效使用。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做好司法救助监督,做到‘应助尽助’,既彰显人文关怀,又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执行单位工作,帮助其消除廉政风险。”岱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聚焦群众在司法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推动每一笔司法救助资金发挥作用,以清廉司法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