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教育整顿丨聚焦案件线索查办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资料来源: 日期:2023-06-01 09:06 浏览量:7666
岱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顾仲立
习近平同志2003年2月在浙江省纪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上强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继续加大力度,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处大要案的工作。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持查处有令不止、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准为其说情,更不能袒护和包庇。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执纪执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重点加强对大要案的查处工作,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重温总书记的讲话,体现了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案件查办的决心、态度、方向、纪律、协调和目标等作了明确的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教育整顿工作,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要严肃查办案件。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依然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必须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治,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二、要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利用各种载体,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的,对抗组织审查,串供或者伪造、转移、隐藏匿证据的,都属于违反政治纪律,要从表象中挖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三、要管党治党,强化制度建设。既要加大反腐败治标的力度,把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坚决遏制住,又要总结和研究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形成制度合力,发挥好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作用。同时,各监督力量又要互相协调、互相对接,做到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共同推进反腐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