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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资料来源:      日期:2023-03-17 11:03     浏览量:444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8日—9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有效保证了巡察整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对反馈意见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专人负责与县委第一巡察组联系并做好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针对性具体整改措施,把各项整改任务明确到责任领导、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坚持阶段整改和长效机制同步落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狠抓督导落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补齐短板。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巡察反馈问题18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6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期间,批评教育2人次,提醒教育2人次,建立健全制度5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未结合工作实际,流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制定了《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结合班子会议、党支部会议、自学等方式,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力求实效,努力使党的政策方针走心入脑,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指导实际。

(二)突出重点,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按照中心党支部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将食品安全、市场创建等业务知识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通过党员群和职工群,加强党员职工之间的学习交流互动,提高综合素质。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开展学习。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跟进学习,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省放心市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认真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努力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市场工作的能力。

二、关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了《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市场工作制度》,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领导班子分批次到联系市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一些问题。如群众建议春节市场期间延长市场营业时间的问题。我中心通过调整高亭中心菜场中午休息时间、桥头菜场全日营业等措施,延长了市场营业时间,更好保障了春节期间的供应工作。

(二)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工作作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市场摊位招投标、管理服务、日常维修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管理不力和慢作为不作为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小抓早,防止出现重大舆情问题。

(三)持续推进为民实事工作,修改完善了《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为经营户(群众)办好“十件实事”项目》,积极解决经营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竹屿菜场经营户反映的照明欠亮问题,我中心在确保用电安全情况下,更换了30余盏节能灯,解决了照明问题。

通过上述措施,2023年群众投诉率同比下降60%。

三、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创城巡查督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在中心领导班子、相关科室不定期开展自纠自查基础上,主动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创建办等部门查找创城工作中存在问题,做好查缺补漏,时刻保持创城高压状态。

(二)积极开展 “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对标创城标准,持续推进市场基础设施改造、持续开展市场内部环境整治、持续保持周边环境整顿力度,提升和巩固市场整治效果,坚决杜绝管理滑坡、问题回潮,推进市场及其周边管理常态化、细致化和长效化,为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三)严格落实点位长负责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巡查制度,按经营区域划分管理点位,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结合《岱山县农贸市场经营户日常信用管理考核办法及细则》,以扣除信用分和履约保证金、停业整顿等方法,强化经营户日常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四)综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创城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未落实、同一问题反复重复出现的2名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未做实做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时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建立疫情防控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防控督查检查工作,堵塞防控漏洞。

(二)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及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当前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相关文件精神,对所属市场的防控政策作了调整,切实落实好防控措施。

五、关于“招商引资实际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中心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招商引资项目专班负责制,坚持领导带头、部门跟进、人人参与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2022年度,我中心围绕服务浙石化工作,与15家企业进行了联系对接,2023年继续做好跟进对接工作。

(二)积极拓展招商引资渠道,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加大及时发布招商资源,在引进商贸服务业态上下功夫,与两家商贸服务业进行了联系对接,在山外菜场引进 “菜篮子”供应企业一家。

六、关于“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盘活国有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所属市场摊位租赁情况排摸工作,建立摊位租赁情况月报制度。

(二)建立国有资产运营会商制度,定期对市场摊位租赁情况进行分析,解决国有资产运营中存在问题。

(三)建立闲置摊位信息公示制度,对市场闲置的摊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扩大出租面,提高出租率。

(四)加大招商力度,对闲置的衢山中心菜场二楼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上公告拍租。

七、关于“租金追讨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我中心通过法律顾问就舟山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2018年拖欠的46万元租金向县人民法院执行庭进行了联系,同时以函的形式要求法院根据【(2019)浙0921执695号】执行裁定书依法强制执行。

八、关于“市场的安全管理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022年度我中心共投入资金约50余万元,做好市场安全设施修理和维护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下属重点市场进行消防年检,确保下属各市场(商都)安全运行。

(二)积极开展春节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市场安全运营。

(三)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对消控值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消防值班制度未落实的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进行责任追究。高亭中心菜场被消防救援大队处罚后,我中心对物业公司负责人和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了约谈。

九、关于“对经营户日常行为管理不够规范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菜场各经营区域实行点位管理责任制,进行分组包干,落实到人,增加日常巡查检查的频次,做到巡查不间断。

(二)持续开展不文明现象整治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实行动态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以经营户文明经营12分制为抓手,对市场内抽烟,乱扔经营垃圾,乱倒污水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停业整顿,直至取消下轮摊位招标资格。集中整治期间,向经营户发放了23种不文明经营行为宣传资料及奖惩措施,共处罚各类不文明经营行为72余户次,其中停业整顿2户,有效遏制了不文明经营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物业公司管理责任。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每月对物业公司进行评分考核,管理责任和服务质量不到位的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进一步提升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和服务质量。

十、关于“在市场管理上与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协作不够积极主动,存在推脱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针对高亭中心菜场停车场和出入道路管理比较混乱问题,我中心通过多次与县城投联系沟通和现场协调,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目前县城投已对机动车通道落实人员管理。

(二)通过创城综合工作群、市场创城群等加强与县市监、县城管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特别在创城期间,多次与县城管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有效减少了流动摊位现象。同时举一反三,我中心各市场加强日常的管理,及时劝离流动摊贩。

十一、关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压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了加班值班等情况的作风效能检查,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自查纪录制度,着重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的作风效能检查,中心领导班子不定期对所属市场值班、遵守上下班纪律情况开展了检查。

(二)运用执行监督“四种形态”对慵懒散现象和加班值班未在岗职工进行了约谈提醒。整改期间对1名上下班纪律遵守不到位场长进行了约谈。

十二、关于“维修工程把关不严,工程承建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岱山县小额工程项目简易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小额工程招投标程序。

(二)二是修订完善了《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基建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决策程序和监督程序。

(三)对分管基建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打好预防针。

十三、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制定出台了《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落实加班管理制度的通知》,实行加班预审报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加班的原则、审报程序、抵扣及处罚措施等,杜绝了普惠加班现象。

(二)严格落实签到考勤制度,中心职工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均在“浙政钉”进行考勤,未考勤的不计加班,加班情况每月进行公示,防止弄虚作假。

(三)对各场职工加班情况进行了梳理,对3名加班次数达120次以上的职工,书面作出了说明。进一步重申了《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考勤请假管理制度》,将签到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四)组织学习了《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业务知识,确保工伤认定工作按要求规范操作。

十四、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严格落实好党内各项政治生活,结合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工作,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剖析存在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十五、关于“‘三会一课’党员到会签到情况失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一会一签到”原则,中心党支部在每次学习前督促党员做好签到工作,保证参会人数与签到人数一致,杜绝了集中补签和漏签问题。

十六、关于“支委会部分会议记录失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议、支委会等制度,做到会议内容详细明确,确保会议规范。

(二)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指导培训,帮助其充分认识到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和分清党务会议和行政会议的区别,做到规范会议记录。

十七、关于“‘对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仍存在‘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讨论不充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了《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重申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等。

(二)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按照会前沟通、会中表决、会后落实的要求,凡属我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的,领导班子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先形成了个人意见和表决,最后由集体表决通过。

十八、关于“‘遵守财务制度不够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修改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明确规定中心分管财务的分管领导差旅费由其他分管领导审批。

(二)举一反三,对所有的差旅报销单进行了自查自纠,对两笔自报自批的差旅单进行了补签。

(三)对2018年来未作账务处理的15万元超市押金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及时做好账务处理,杜绝了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思想武装,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紧盯整改任务,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三是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致力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确保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再出现。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确保我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为我县市场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4480281;地址:岱山县高亭镇安澜路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