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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资料来源:      日期:2023-03-17 11:03     浏览量:581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8日至9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19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研究,明确整改时限,班子成员进行问题认领。(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建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九项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成31项问题,根据工作职责分工逐一落实整改事项,限期整改到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反思警醒,举一反三。下发《中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岱环党组[2022]17号),责成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对标对表,认真贯彻执行,全局上下切实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三)坚持跟踪问效,狠抓督导落实。在整改过程中由办公室专人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各责任领导带头整改,负责科室(单位)全面落实,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反馈问题31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7个,整改率87%。整改期间,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组谈话提醒4人,局党组教育提醒8人,建立健全制度1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讲话;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专题学习会,强调要“实施严格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大沿岸排海污染物截污处理力度”。

   2)举一反三、整改到位。对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落实到位;针对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无人机巡查、执法巡逻等,开展入海排口整治,落实突出生态环境拔点清源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通过县整改协调小组加快推进矿山修复问题整改,加强与县资源规划部门对接,据县资源规划部门反馈,该项问题将于2023年底全面整改;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规模以下“低散乱”修船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修船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推进衢山镇船舶修理店整合搬迁方案。

    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河道生态修复。由责任乡镇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岱山县高亭长河中长期治理方案》、《桂太长河水质提升方案》和《岱南标准河道风险点一河一策方案》,开展系统性河道生态修复。组织实施一批雨污管网建设工程。针对桂太长河,实施衢山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开展河床清淤。针对高亭长河,完成了高亭城区育才路、长河路等10条道路雨污水管网改造修复工程,以及河道内软围格截污、污水生化处理、中水回用等水质提升工程。针对岱南标准河道,完成对河道下游问题点位及下游支河亿达三和河道的清淤工程;对周边区域的污水管网纳管工程性实施改造,目前正在施工中。通过上述工程措施,有效改善河道水质。

2)有效监管污水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岱东镇、岱西镇污水厂的监管,对在线监控数据超标第一时间进行跟进,发现数据超标原因均为在线监控设备故障。要求岱东镇、岱西镇污水处理厂加强在线监控设备运维,有效降低故障率,提高数据有效性。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维护管理,排查设备故障原因,落实有效整改,如整改不作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实施河道治理。7月6日,岱山分局主要领导带队进行现场调研和检查,并召开了桂太长河水质提升分析会。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和乡镇进行再对接,督促乡镇落实整改责任。由衢山镇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桂太长河水质提升方案》,实施衢山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开展河床清淤。由岱东镇落实磨心水库扩容工程,强化库区日常巡查,防止发生小块农田复种、库区内垂钓等问题。按照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智能化建设项目总体安排,计划于2023年完成磨心水库省控地表水站站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水质实时监测。

4)落实监管监测职能。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舟政办发〔2020〕93号)精神,落实监管和监测职能。第一时间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对接,加强协同配合,一旦接到噪声、油烟的信访诉求,及时采取行政措施。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分配进行从严把关,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做好专项资金下达前的再审查工作,避免出现“边罚边补”等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加大资金审查把关力度。对资金发票与项目不符情况即知即改,补助对象及时剔除与补助项目无关的发票。对今后专项资金补助台账加大审查把关力度,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四、关于“民主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局内部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议,今后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经过局党组研究讨论后作出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局内部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议,采购事项经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严格落实当事人回避制度。今后讨论重大人事事项时,要求当事人回避,并在会议记录中予以写明。

2)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在接到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局主要领导在局务会议、全局专题学习会议上强调,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规范记录会议内容。有关领导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案件集体审议会议等会议记录,对参会人员的意见发表情况进行完整记录。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学习2019年全国、省、市、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以及2020年市、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举一反三,梳理2022年度学习情况,按要求及时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强化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2年及以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2)做好“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支委通过后台查看每日学习情况,对一段时间内没有登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党员进行提醒,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切实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月,支部“学习强国”登录学习参与度大幅提升。

六、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问题发现后,已于2022年8月12日,对2021年岱山县湾滩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按合同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做到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购买服务项目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针对物品采购未通过政采云平台问题和未经询价、比价等程序签订服务合同问题,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个别干部违规报销问题,退还违规报销所得,由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今后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严格落实财物管理制度。制定《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财产物品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物品领用登记制度,做好物品出入库登记。各科室(单位)领用物品和自助餐券做好登记工作。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务会议汇报内容,每半年研究党建工作,提高党组抓党建的主责意识,尽快适应党组对党建由“指导”到“领导”的新变化,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部署、落实。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内容,并保持动态更新。

2)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学习形式,改变以往单一、枯燥乏味的学习模式,采取邀请专业老师讲课、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等形式,推进学习活动新突破,激发党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对于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休党员,已上门派送学习书籍和各类二十大学习材料,后续将继续采取送学上门等多种形式;成立党员学习小组,按照科室分组建立五个学习小组,学习小组采取每月必学、会上领学、会下自学、撰写心得、分享发言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3)抓严抓细抓实党员日常教育。2022年12月,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对涉及抄袭行为的干部进行约谈。2023年2月13日,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且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确保其他党员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党支部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提前部署、在落实上严格严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好党员的政治生活。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时收集报备档案资料,严肃干部选任工作纪律,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2)规范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按“应备尽备”原则,根据组织部门登记备案对象要求,认真梳理全局干部信息,进一步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安排专人对集中保管的因私出国(境)证照认真做好清点、核查工作,并及时更新《因私出国(境外)证照登记汇总表》。严格落实《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证照的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需用证照的,经批准后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证照使用完后,及时交由办公室集中保管。

九、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领会精神实质,2022年12月份和2023年1月份中心组学习均安排了全面从严治党内容学习;2022年11月9日召开下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会议,总结2022年度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查找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研究部署下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立足全局,抓好工作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年共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汇报11次,机关干部廉政教育4次,新入岗干部、职工廉政教育1次,开展宣讲2次,与班子成员和下属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和谈心交流10余次。针对存在问题,已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并且提出整改措施。

3)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分配工作。已对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再审查。今后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工作,实行专项资金的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全过程监督,及时分配专项资金。

下一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力度不减,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以专项整治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优势,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突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系统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基本立足点,全面扛好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实现全局党风政风进一步提升,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为我县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