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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岱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资料来源:      日期:2024-09-09 12:09     浏览量:286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4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岱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县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法院党组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中心工作,切实把加强问题整改作为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县法院党组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细化工作措施,把握时间进度,推进任务落实。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狠抓督导落实。县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与统筹抓好法院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着重督查重点任务、重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2人;修改完善制度2项;资金全部完成清退。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对上级政法工作等会议精神学习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每季度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进行查漏补缺。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第一议题”学习资料,上会前由分管院领导校验、把握。

二、关于“落实省高院重要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联合公安和检察机关制定《拒执一件事实施细则》,进一步统一了法律适用和实务操作标准,凝聚打击拒执合力。认真梳理一批可能存在拒执情形的案件,细致排查了重点案件,将部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筛查其余案件拒执线索。筛选适合宣传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宣传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努力和成果。

(二)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制度,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院干警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进一步强化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公正司法的意识。落实月通报制度,每月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数据“晾晒”,激发全院干警填报的主动性。

(三)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推动“关键少数”带动全院干警如实记录报告,党组书记、院长对长期零填报人员开展集中谈心谈话,强调督促干警积极主动填报,切实做到“应报尽报”。

三、关于“履行审判主责主业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相关业务庭室召开庭务会议,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自我剖析,提出预防和改进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议,深入进行剖析,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

(二)严格落实阅核制,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拒绝“带病”文书上网。

(三)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各类培训、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个人自学等,通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浙江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不断提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层级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财产刑判项案件执行的督促跟踪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每月通报个人执行质效评估数据,通过压力传导,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执行质效。

(五)督促各业务部门收取应收未收诉讼费,定期通报诉讼费应收未收情况

四、关于抓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强化班子成员各项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的意识,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准确把握制度内容,提高学习规范性。制订完成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报县委宣传部审核。提前做好中心组学习方案、会前预通知、确定中心组成员发言人选等工作,确保班子成员交流发言的质量,促进学习成果转化。

五、关于司法为民意识还未牢固树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和分段执行改革完成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大脑,建立“1+N”的分段集约式的执行模式。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等专业型人才储备,确立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培养对象。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高院组织的涉外商事审判文书写作、涉外诉讼程序、实体法律等专题培训,提升涉外商事纠纷专门审判团队能力。

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企业家代表委员联络机制,明确分管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庭长每半年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内外贸企业,精准对接企业多元需求。

(四)加强“共享法庭”功能和使用方面的宣传。举办法官说案》录制视频上传到共享法庭系统供群众点播观看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调研法院工作及共享法庭建设情况。根据村社实际情况、纠纷数量等,对共享法庭布局进行调整。

六、关于法院内部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院内控制度,尤其对合同审核日常规范化管理,提升合同管理规范意识确保合同签订及时规范。

(二)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合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质保金收退规定工程管理相关规定。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格落实《岱山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进一步落实报销各环节审批审核

(三)认真组织党务干部和财务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岱山县县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

(四)严格财务开支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文件相关活动经费使用。

(五)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相关规定,补录未登记固定资产

八、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做到事先审批,事后及时报销结账,进一步提升公务接待程序规范意识。

(二)严格落实每季度督查反馈通报制度,了解掌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把党员干警的思想动态研判作为支部重点内容之一。

九、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院长办公会议规则》,严把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内容上会议题及材料提前做好审核把关

(二)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全体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十、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相关部门全体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学习,对规范文号、审批审核流程,及发文前对接协调进行了强调,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发文。同时加强文件发文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二)加强会议规范,明确会议记录、整理、送签、归档时限。

十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全体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二)加强对各支部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

十二、关于法院干警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开展导师结对“青蓝工程”活动,对新进法官助理及新进书记员进行岗前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加强对新晋员额法官、办案质量相对落后法官的阅核,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对于法律适用存在分歧或者新类型案件,督促承办人做好类案检索、法答网检索,统一裁判尺度。

(二)已迭代升级现有的《民商事书记员工作手册》,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更正。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随案评查的规定,对再审案件是否存在瑕疵或问题进行合议。组织业务部门加强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案卷归档教育,做到案卷及时归档。严格落实院庭长“一岗双责”,确保监管全流程覆盖。

(三)组织各支部学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干警对及时上报个人重大事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内网电脑接口进行了物理隔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把网络安全相关精神、要求传达到每名干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压实院庭长责任,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增强干警网络安全意识。

(四)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的沟通,加大书记员招聘力度。7月份以来,招录了5名编外书记员充实到书记员队伍中,下半年计划将继续招录3名司法雇员,努力提高法官与书记员配备比例。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相关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干部提选拔任工作条例》等相关业务知识。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流程清单,确保干部提任各环节规范有序。

(二)已及时对新招录的公务员进行登记备案。对我院退休的县管领导干部以及全院在职在编干警出国(境)登记备案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及时进行登记备案。组织相关部门干警学习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把握落实制度相关规定

十四、关于“‘非警务活动使用警车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及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规范警车使用范围,落实公务用车线上办理流程,严格审批

十五、关于“‘青年干警培养效果不够显著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作法官助理“导师帮带制”季度工作情况汇报表,强化对法官助理培养的跟踪管理。积极组织选派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参加地方和法院系统各类后备干部培训班,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组织外地干警开展方言专题培训,增强外地干警与当地群众的沟通交流能力。

下一步,县法院党组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绝对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教育干警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管好管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时刻督促提醒,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持续推进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继续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执行,跟踪问效,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整改取得成效。三是巩固用好整改成果,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县委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促发展、提效率、优形象。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为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高水平推进海岛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4487273;邮政信箱:岱山县高亭镇飞舟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