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严格执纪问责四项举措,强化对监督单位“深探式”监督检查,2017年累计开展教师招聘、招投标、“最多跑一次”工作等各类专项检查33次,廉政谈话95人次,问责党员干部2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前哨”作用。
一、注重业务学习,提升派驻履职工作能力。探索开展派驻监督履职和案件办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及模拟实操,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求派驻纪检监察每名干部熟练掌握各类党纪党规,全面把握精神实质,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指引。
二、找准职责定位,完善派驻履职机制体制。制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内部工作制度》,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纪检监察组每月向局党组通报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三、突出抓早抓小,创新派驻履职监督方式。坚持规范约束在先,建立完善廉政谈话、个别约谈、廉政提醒、风险预警、廉政测试这“五大”监督方式,把严明纪律各项要求体现在日常监督检查之中,注重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规劝。
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派驻履职责任担当。紧抓重要时间节点,以单独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常态化组织正风肃纪检查,持续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一季度一专题”专项检查。 |